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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体育官网入口:法治护航千年灵渠 文脉永续活态传承——《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解读
来源:米兰体育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6-05-31 19: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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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渠始建于公元前214年,是拥有2200余年历史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凝结着古人卓越的水利智慧,承载着厚重的岭南历史文脉,是桂林乃至广西不可复制的活态文化瑰宝。为加强灵渠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首部专属灵渠的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条例》施行四年多来,以刚性法治为千年古渠筑牢保护屏障,实现生态保护、文物守护、文化传承、合理规划利用有机统一。近日,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委员会主任委员申春梅深度解读条例立法初衷、制度设计、刚性红线与实践成效。
“灵渠不是静态陈列的文物,而是活态延续的千年水利工程、文化工程、生态工程,历史价值、科技价值、文旅价值独一无二,专门立法保护,是守护文脉、传承文明的必然选择。”申春梅介绍,以往灵渠管理机制不顺,容易留下监管盲区,制约遗产永续发展。
为从根源上破解治理难题、回应群众保护期盼、夯实申遗工作基础,我市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要求,结合灵渠保护实际量身立法。《条例》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规划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确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有效保护”四大核心原则,彻底改变以往零散化、被动式保护模式,将灵渠保护从“靠自觉、靠整治”转变为“保护有法、管理有规、追责有据”的法治化治理新格局。
《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覆盖总则、规划保护、利用传承、法律责任、附则全维度内容,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镇村协同推进、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化管护机制。
在权责架构上,《条例》明确市、县两级主体责任,将灵渠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保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市级层面设立专项保护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保护难题;兴安县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乡镇、村居委及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管护工作,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监管空转”问题。同时厘清文物、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监管边界,明确灵渠保护管理机构日常管护职责,实现全域闭环治理。
在社会共治上,《条例》明确全民保护义务与监督权利,公开举报渠道、严格信息保密、限时反馈处置结果。同时鼓励社会捐赠、志愿值守、校园科普、媒体宣传,推动灵渠保护从部门专项工作,转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织密全民守护网络。
“科学划定保护圈层、刚性管控开发边界,是守住灵渠历史风貌、保障遗产完整的核心关键。”申春梅表示,《条例》以法定形式划定保护区域,严格设防、刚性约束,从源头杜绝无序开发蚕食遗产空间。
其中,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区域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经依法批准在灵渠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保证灵渠安全并符合灵渠保护规划。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其布局、体量、高度、色调、造型和风格等,应当符合灵渠保护规划要求,与灵渠文物历史风貌和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环境协调区由兴安县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控土地开发强度与建筑规模,守护灵渠周边传统村落、自然生态与整体风貌。三层圈层精准管控、无缝衔接,为灵渠永续保护筑牢坚实的空间法治屏障。
灵渠的生命力,在于文物本体的完整、历史遗存的连贯、水系生态的鲜活。申春梅介绍,《条例》聚焦核心保护要素,针对性设立刚性禁令,实现文物本体、伴生遗存、水系生态全方位保护。
在水利本体保护方面,《条例》明确五类严禁行为,重点守护大天平、小天平、铧嘴、南北渠、陡门等核心水利设施。严禁坝顶通行机动车、新建码头,杜绝碾压损毁古坝结构;严禁铧嘴、渠体违规施工,防止破坏千年分水格局;严禁撬取构件、周边取土,杜绝不可逆文物损伤,最大限度保留古水利工程的原始工艺与历史价值。
在伴生遗存保护方面,《条例》对秦城遗址、石马坪古墓群、古石刻、古树名木等历史印记专项设防。严禁遗址区域取土、挖沙、建坟、深耕种植;严禁古墓封土堆作业、违规搭建;严禁涂绘、刻画、损毁石刻以及在飞来石上新刻、补刻作品,全面守护灵渠完整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脉络。
水是灵渠的灵魂。针对水系保护,《条例》明确六项管控禁令,严禁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丢弃畜禽尸体;严禁炸鱼、电鱼、毒鱼、网箱养殖;严禁渠内洗刷机具、擅自围垦。同时通过常态化清淤疏浚、河道保洁、污水管网建设、生态补水等举措,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
目前,灵渠核心断面连续四年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2.5公里南渠全线恢复通航,再现“清流绕村、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
“保护不是封冻,传承重在活化。”申春梅表示,《条例》从始至终坚持“保护优先、科学适度、永续利用”原则,精准平衡遗产保护与文旅发展、文化传承的关系,杜绝过度开发和闲置浪费两种极端。
在文旅发展上,《条例》实行承载力科学化管控,精准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对游船、竹筏等水上设施实行总量控制、风貌统一,减少人为扰动。严格规范沿线经营行为,推行绿色环保经营模式,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大型文旅活动必须审批备案、事后复原,确保文旅发展不触碰生态底线、不损伤文物本体。
在文化传承上,《条例》将灵渠列为爱国主义与民间传统文化教育基地,鼓励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开设特色课程,让青少年近距离感悟千年治水智慧。同时系统挖掘整理灵渠历史典故、水利文化、非遗资源,通过文创开发、新媒体传播、文化展演等形式,让千年遗产走出史料、走进大众,实现文脉代代相传。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申春梅介绍,《条例》专设法律责任章节,针对各类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细化处罚标准,构建起权责清晰、处罚有力、震慑到位的执法体系,让制度红线成为不可触碰的法治高压线。
针对水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炸鱼、电鱼、毒鱼可依法追责,并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拒不整改的网箱、畜禽养殖,最高可对单位处罚10万元、对个人处罚1万元;渠内洗刷机具等轻微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实行阶梯式处罚,做到过罚相当。针对建设控制地带擅自山体爆破、严重破坏遗产风貌行为,最高处罚50万元,震慑力度十足。
同时,我市构建“专人巡查+科技监测+部门联执+全民监督”立体化管护模式,依托无人机巡查、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全天候管护,通过常态化普法、案例警示,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四年多来,各类破坏灵渠文物、生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幅度减少,文明护渠、自觉守护成为社会新风尚。
法治护航结硕果,千年灵渠焕新生。申春梅表示,《条例》施行四年多来,灵渠保护治理成效全方位显现。生态层面,流域生态系统全面修复,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文物层面,古渠本体、历史遗存、整体风貌得到系统性保护,遗产原真性、完整性持续巩固。
文旅融合提质增效,2025年灵渠及周边区域接待游客753.46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75.72亿元,真正的完成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同步提升。依托扎实的法治保护成效,灵渠成功纳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国家预备名单,桂林成功获得2026年世界运河大会举办权,千年灵渠正以崭新姿态走向全国、拥抱世界。
文脉永续,守护不止。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条例》落地落实,不断细化管护细则、升级科技管护手段、深化全民共治格局,持续做好文物守护、生态修复、文化传承、文旅融合四篇文章,持续擦亮千年灵渠文化名片,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脉,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注入深厚文化动能与法治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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